网站导航

部门职责

当前位置:后勤服务 >> 部门职责 >> 浏览文章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后勤服务管理电梯管理规定及使用说明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13日  作者:佚名  点击:[]
      我院共有厢式客用电梯5部,其中四部用于主教学楼,一部用于11栋教师公寓(暂未投入使用)。为了确保电梯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特制订以下管理及说明:
      一、 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1.由专人负责,管理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2.电梯管理操作人员定期对电梯进行空载试运行,确保电梯正常运行。
      3.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
      4.不允许超载运行。
      5.层门钥匙(简称三角钥匙)由电梯管理部门专人保管,不得出借电梯三角钥匙给无作业人员资格的人来操作和使用。
      6.出现故障时,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并协助维保人员完成合适的工作,服从维保人员的指挥,不得随意离开岗位,不得擅自对电梯进行维修,非专业检修人员不得上轿。
      7.乘坐人员应服从管理或依照“安全使用说明”正确、文明地乘坐电梯。
      二、 电梯使用说明
      1.主教学楼4部电梯因安全管理需要2—6层暂停使用。
      2.请各位同学在不使用电梯或不到达本层的情况下不要随意按下7—11层按钮。
      3.学院电梯核定载客人数为16人,请电梯发出超载信号提示时,最后进入电梯的人员逐一退出,严禁长时间滞留。
      4. 乘坐电梯时电内严禁吸烟、严禁在梯内打闹、跳动或摇晃,避免造成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
      5.严禁搬运超负荷或超长、宽的物品,以免造成电梯损坏。
      6.严禁在电梯内粘贴小广告或乱涂乱画,一经发现,调差核实后,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7.为了电梯使用安全,请在电梯关门时不要强行扒开电梯关门挡板。
      8.在进行电梯过程中,如电梯出现异常响动,请及时退出电梯,如电梯出现故障时,请及时拨打梯内公示电话:13888272479(付老师)。
      9.除特殊情况外,严禁长时间占用电梯。
      三、2—6层使用说明
      鉴于学院各处室、二级分院对电梯临时性使用需要,除学院大型活动需要外,各处室、二级分院需要临时性使用电梯,请提前半天到B708填写电梯临时性使用表格,我处将根据填写的具体使用时间及结束时间对电梯进行临时性调整,为了便于管理,请勿口头进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