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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关于评选2016年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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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部、处、室、二级学院、全院师生:

为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学习、奉献社会,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院将组织评选 2016 年优秀毕业生,并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有较强的政治思想觉悟,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

觉践行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

社会公德和较高的道德素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秀,热爱集体,

关心同学,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

有较高威信。

(四)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云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

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

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

先评选。

三、评选比例及具体名额分配

省级优秀毕业生:按学院在校毕业生总人数的5%的比例等额推荐上报,按照我院应届毕业生学生总人数1210人计算,我院可推荐上报61人,建筑工程学院28人,汽车机电学院12人,经济信息学院11人,学前教育管理学院10人。

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按照省级的2倍人数进行评选。

四、评选时间及要求

时间:2016325日—48

要求:推荐参选的学生填写《云南省2016年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 1)和《云南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 2一式2份,班级意见和院系推荐意见填好之后,由各分院学工助理汇总整理上报至学工部,并附上《2016 年优秀毕业生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特此通知

附件:1.云南省 2016 年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云南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 2016 年优秀毕业生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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