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处、室、二级学院、全院师生:
为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学习、奉献社会,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院将组织评选 2016 年优秀毕业生,并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有较强的政治思想觉悟,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
觉践行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
社会公德和较高的道德素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秀,热爱集体,
关心同学,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
有较高威信。
(四)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云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
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
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
先评选。
三、评选比例及具体名额分配
省级优秀毕业生:按学院在校毕业生总人数的5%的比例等额推荐上报,按照我院应届毕业生学生总人数1210人计算,我院可推荐上报61人,建筑工程学院28人,汽车机电学院12人,经济信息学院11人,学前教育管理学院10人。
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按照省级的2倍人数进行评选。
四、评选时间及要求
时间:2016年3月25日—4月8日
要求:推荐参选的学生填写《云南省2016年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 1)和《云南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 2)一式2份,班级意见和院系推荐意见填好之后,由各分院学工助理汇总整理上报至学工部,并附上《2016 年优秀毕业生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特此通知
附件:1.云南省 2016 年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云南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 2016 年优秀毕业生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