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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规范--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文明行为规范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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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文明行为规范

 

    为加强校园文明建设,营造为人师表的育人氛围和树立良好校风,根据教育部2005年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要求,特修订我校学生文明行为规范。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增强社会责任感,做到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尊敬师长,讲究礼貌。待人热情大方,提倡说“您好”、“请”、“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不说损伤别人自尊心的话,不恶语伤人,不取笑有生理缺陷的人,不讲粗话、脏话。
3、 与他人发生纠纷时应耐心,以理服人,对表现粗鲁的人也应讲礼貌,绝不允许打人、骂人。
4、 自觉维护教室、图书馆、宿舍、会场等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不得在公共场所打闹、起哄、吹口哨、大声喧哗。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按时上课学习,培养优良学风,严禁考试作弊。
5、 注重仪表、衣着整洁。禁止在课堂和其它公共场所赤膊、赤脚或只穿背心、裤衩、拖鞋。男同学不留长发、不染发、不束小辫、不带耳环或其它首饰,女同学不染指甲、头发,不带戒指、耳环、项链。
6、 努力创建并维护文明整洁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一次性快餐饭盒和其它杂物,不在不该打扫的地方打球,不向窗外扔杂物、泼水,不要把墨水、颜料等泼洒在墙上、地板上。
7、 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攀折树枝,不采摘花、果,不践踏菜地,爱护公共财物,爱护图书资料、实验仪器和一切公共设施,不在桌椅、门窗、墙壁等处乱涂写、乱刻画。损坏了公物要主动赔偿。
8、 在制定地点粘贴海报、启示等宣传品。各类宣传品应当书写规范,整洁、美观。对公共宣传品不乱撕、乱贴、乱写、乱画。
9、 禁止赌博、酗酒,提倡不吸烟、不喝酒。
10、 遵守校内交通秩序。步行、骑车靠右侧通行,骑车出入校门主动下车,自觉遵守门卫制度和校园交通管理规定。
11、 积极创建文明宿舍。保持宿舍整洁,文具、书籍、衣服、日常用品等应放在宿舍中适当的位置。不晚归,不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
12、 节约用水用电,不用时关好水龙头和电源开关。
13、 提倡文明用餐。自觉排队,注意节约,不乱倒剩饭剩菜,遵守工人师傅的劳动。
14、 男、女同学交往举止得体,公共场所不得有过分亲昵行为。
15、 学生到系、部、处、室等办公场所办事,注意讲礼貌,不要乱动办公室用品。
16、 在各种场合都要自觉讲普通话,使用规范字。
17、 本规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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