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0日,在清明节来临之际,云南工程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联合安宁市团委组织了20名安宁市森林防火志愿者,在安宁市金方大厦及安宁客运站人流量较多的地方以“森林防火,文明祭祀”为主题进行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的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清明节期间,文明用火,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森林防火十禁止
一、禁止携带火种、火源、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
二、禁止烧火取暖、野外吸烟、乱丢火种;
三、禁止烧荒火、烧地埂、焚烧垃圾、麦杆、枯枝杂草堆灰积肥;
四、禁止野炊、生火烧烤食物、使用火把照明;
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
六、禁止上坟烧香、烧纸等祭祀用火;
七、禁止烧蜂、烧山狩猎;
八、禁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野外用火、玩火;
九、禁止未经批准实施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等野外用火;
十、森林高火险期,全面实行封山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入山,禁止一切野外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