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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宿管科班级量化考核细则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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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常规、专项卫生(考核负责部门:宿管科)
(1)常规卫生检查:周一至周五早上,学生正常上课以后,每天由宿管科老师检查学生宿舍卫生情况。每间宿舍检查的结果,将在当天中午12点之前公布于各宿舍楼宿管老师值班室门口,检查结果分为:A(最清洁)、B(合格)、C(不清洁)三种情况。A(最清洁)男生宿舍加0.25分/次,女生宿舍加0.2分/次;B(合格)不加分也不扣分、C(不清洁)男生宿舍扣0.25分/次,女生宿舍扣0.2分/次。
(2)专项卫生检查:每周五中午12:30分,由宿管老师和学生干部共同对学生宿舍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分为:A(最清洁)、B(合格)、C(不清洁)三种情况。A(最清洁)男生宿舍加0.5分/次,女生宿舍加0.4分/次;B(合格)不加分也不扣分、C(不清洁)男生宿舍扣0.5分/次,女生宿舍扣0.4分/次。
(3)学生宿舍的常规、专项卫生检查,将按照学生宿舍卫生评分标准严格执行。

二、宿舍纪律(基础分:20分)(考核负责部门:宿管科)
(1)熄灯后,不按时作息者、干扰就寝秩序者每人次扣1分;
(2)未经许可将非住校生或非本栋公寓学生带入公寓楼住宿者扣2分/次;
(3)上课期间无请假条在宿舍停留者每人次扣1分;
(4)不服从管理,与管理人员顶撞者,每人次扣2分;
(5)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等)进宿舍者扣每人次4分;
(6)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如取暖器、电风扇、电热棒、发热管、电饭煲等)者,每人次扣2分;
(7)学生晚归每人次扣1分,夜不归宿每人次扣3分;
(8)在宿舍内聚众饮酒,醉酒进校,宿舍内存放白酒、酒瓶者,每人次扣3分;
( 9 ) 聚众赌博者,吸食、藏匿毒品等违禁品者,每人次扣3分;
( 10 )高空抛物者,扣2分;
(11)上述未列出的违纪事项,按宿舍纪律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根据《学生守册》相关规定执行。

三、 辅导员(班主任)老师晚查寝方面:(考核负责部门:宿管科)
1.晚查寝,各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到自己班级学生所住宿舍楼栋的宿管老师值班室签到次数每周不少于3次,并且出于对学生安全的考虑,正常情况下,要求各辅导员(班主任)老师每周周日、周四晚上必须要查寝签到,其余晚上由辅导员(班主任)老师灵活安排。每周晚查寝不按要求进行或者每周签到次数每少于一次者,扣2分。
2. 宿管科在开展常规工作时,可能存在不可避免的特殊性。当工作中存在误解、矛盾和争议时,要求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老师通过合理、正当的方式解决问题,杜绝直接或间接性与宿管老师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将严格按照劳动纪律,严肃进行处置。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处宿管科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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