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1年5月,共有17名2010级及以前学生办理休学后一直未返校。根据《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九条“休学以一年为限,连续休学不得超过两年,累计休学不得超过三年”,第二十三条中“(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予退学处理”等条款,此17名学生休学期满未提出复学申请,且已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予以该17名学生清退学籍处理。具体名单如下: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