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三十条及《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云工发〔2025〕5号)第七章第五十四条,现对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7名学生及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的1名学生,拟作退学处理,具体公示名单详见附件1。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6日,公示期满,视为送达。
学生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后1日内向学校数据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逾期未提出申诉视为无异议。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校将作退学处理。
联系人:李蓉
联系电话:15025169115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21.00 KB 下载次数: 次] |
![]() |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
2025年9月25日
【责任编辑:马强 初审:温志宇 复审:马强 终审: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