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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清明放假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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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处、二级分院:

      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就2015年清明放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清明放假时间
  2015年4月4日至4月6日,共3天。2015年4月7日(星期二)正式上班、上课。具体安排如下:
  1.学生于2015年4月3日(星期五)的课程结束后开始放假,放假前不允许请假。于2015年4月6日(星期一)晚19:30前返校上晚自习,请各位班主任做好学生工作。
  2.教职工于2015年4月3日(星期五)下班后开始放假。班主任及部分行政人员于2015年4月6日(星期一)19:30前返校上班。
  二、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各分院统计好学生的留离校情况,分别于2014年4月3日和2015年4月7日,中午12:00前将学生留离校登记表交学生处和宿管科。
      2. 2015年4月7日9:00前,学院各处、二级分院将本部门当天实际到岗人员情况报学院办公室周彦含老师处。
      3.2015年4月3日至5日值周工作正常进行。2015年4月5日17:30分以后至4月6日值班由保卫处安排,请把值班表于放假前上报院办,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
      4.请食堂安排好工作以保证清明节假日期间在校师生的正常用餐。
      5.各部门在放假前需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平安。如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值班院领导并按规定妥善处理。
      6.放假期间,请相关部门妥善安排好安全保卫工作,如遇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由值班领导及时处理或报告院级领导,确保节假日期间校园及在校师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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