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会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校园、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学院党委办公室将在本周五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会。具体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宣讲时间
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下午2:00
二、宣讲地点
阶梯教室三(B区五楼)
三、宣讲专家
杨临宏(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四、参加宣讲会人员
全院党员教职工(除上课的党员教师)、学院每个班选派4名学生
五、要求
1.参会人员一律不准请假,提前十五分钟签到入场,请佩戴好校徽、党徽、团徽,请学生穿着校服。
2.请各党支部书记通知各支部党员,请学生处通知各班主任组织学生参加宣讲会,并遵守会场纪律。
3.参加宣讲会的成员务必将手机调至震动状态;严禁在会场走动或进出;严禁大声喧哗或交头接耳;严禁做与宣讲会无关的事。
4.请参加宣讲会的成员自行携带笔记本和中性笔。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党委办公室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