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二级分院: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2014年国庆节放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4年9月29日至10月7日,共9天,具体安排如下:
1.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天)补9月29日(星期一)、9月30日(星期二)的课程。
2.学生于9月28日(星期天)的课程结束后开始放假,于10月7日(星期二)晚19:30前返校上晚自习。
3.教职工于9月28日(星期天)下班后开始放假,班主任及部分行政人员于10月7日(星期二)19:30前返校上班。
4.放假前不允许学生请假,学生必须按时返校,请各位班主任做好学生工作。
5.10月8日(星期三)正式上班、上课。10月11日(星期六)开始正常双休。
请各处、二级分院根据放假安排,提前落实好各项工作。
二、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各分院统计好学生的留离校情况,于9月28日中午12:00前将学生留离校登记表和学生返校签到表交学生处和宿管科。
2.9月29日至10月7日值班安排如下:
3.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照以上放假时间放假的部门(后勤、宿管、保卫等),需将具体工作安排于9月28日12:00前上报到0A平台。
4.学院各部门于10月8日上午9:00前将本部门到岗人员情况直接反馈在OA平台上(具体操作请查看OA平台上的说明)。
5.请食堂安排好工作以保证假日期间在校师生的正常用餐。
6.各部门在放假前需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平安。如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值班院领导并按规定妥善处理。
7.放假期间,请各部门人员注意出行安全。
放假期间,请相关部门妥善安排好安全保卫工作,如遇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由值班领导及时处理或报告院级领导,确保节假日间校园及在校师生的安全。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