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处、中心、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完成对2025年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的15人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体检报告、教学任务书等材料及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等认定条件的初审。经审查,15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完整、规范,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现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8日至2025年10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反映;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报送15人认定材料。
反映部门:云南工程职业学院纪检督察办公室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人事处
反映地址:云南工程职业学院综合楼B区1008室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综合楼B区902室
反映电话:0871-68870924(传真/电话)、0871-6887150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
2025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马强 初审:温志宇 复审:马强 终审: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