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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的通知

作者:学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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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部、中心)、二级学院:

按照云南省统一部署,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的通知》(云教函〔2020〕53号)要求,学校制定了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经审核,学校已达到开学要求,现将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返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返校安排

(一)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5月18日(星期一)分批、错峰返校注册报到,详细参照《云南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须知》(附件1)。

(二)分批错峰返校时间安排

1.5月13日,机电工程学院、国际学院学生返校;

2.5月14日,经济信息学院学生返校;

3.5月15日,五年制高职学院学生返校;

4.5月16日,建筑工程学院学生返校;

5.5月17日,教育学院19级三年制、17级五年制学生返校;

6.5月18日,教育学院18级三年制、16级五年制学生返校。

二、教职工返校安排

(一)全体教职工5月11日(星期一)返校,返校要求详见学校下发《云南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教职工返校须知》(附件2);

(二)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8:50前,各处(室、部、中心)、二级学院将本部门当天实际到岗人员情况报至人事处马凤鸣老师处。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请按OA请假流程提前报批。

三、师生返校条件

(一)身体健康无发热、胸闷、乏力、干咳等症状;

(二)14天内无接触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

(三)14天内没有境外行程史或接触过境外人员;

(四)已获取绿色健康码;

(五)师生提前提出返校申请,依法如实申报个人信息,不得错报、漏报、瞒报、谎报;

(六)根据《云南省学校师生员工新冠肺炎健康风险判定标准》判定为低风险;

(七)不具备以上返校条件的不得返校,返校日期另行通知,如违规返校或瞒报谎报等其它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四、返校前相关要求

师生返校前请安心居家,确保身体状况良好,提前储备和携带一个月的个人必要防护用品。师生返校时,按照《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返校须知》《云南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教职工返校管理须知》做好开学准备。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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